索 引 号: YT0003/2022-19584 |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2-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3/2022-19584 |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2-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决算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鹰府办发〔2014〕33号、鹰办字〔2019〕71号有关文件规定,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概括起来24个字,即“当好参谋、谋划长远、调节运行、管理投资、推进改革、依法治价”,具体来说: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综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状况,提出落实国家利用外资战略、规划的目标和建议。
(七)管理和协调市重点工程建设,组织编制全市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督查、调度统计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指导和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和管理有关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协调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推动落实国家、省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九)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区域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拟订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协调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收储、动用计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协调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负责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节能监察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组织能源产业政策和规划的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电力(含核电)、石油(不含成品油)、天然气(不含城镇燃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行业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
(十五)承担地方铁路建设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财政金融和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服务业科、地区交通科、农村经济科、产业协调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价格科、政策法规科、能源综合科、能源监督管理科、党总支。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96人,其中在职人员4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047.1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1.71万元,较2020年增加2.25万元,增长0.75%;本年收入合计1745.46万元,较2020年减少145.62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职能变更,项目审批职能划到市行政审批局,相应的项目评审专项费用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45.46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2047.1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764.99万元,较2020年减少123.64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职能变更,项目审批职能划到市行政审批局,相应的项目评审专项费用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82.18万元,较2020年减少19.74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结转和结余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等在2021年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89.47万元,占39.06%;项目支出1075.52万元,占60.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2.74万元,决算数为204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6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2.83万元,决算数为140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3%,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鹰潭市建立区域性综合枢纽城市研究经费等经费支出和人员变动(2021年新增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6万元,决算数为21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21年新增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51万元,决算数为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021年新增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服务业招商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79万元,决算数为4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2021年新增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构职能变更,项目审批职能划到市行政审批局,相应的项目评审专项费用减少,过渡期间的项目评审专项经费由我委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9.4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20.44万元,较2020年增加94.92万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2021年新增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56万元,较2020年减少0.27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2021年新增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7万元,较2020年减少23.89万元,下降90.63%,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人员病故,减少抚恤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万元,决算数为5.48万元,完成预算的63.72%,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2万元,下降3.8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因公出国事项发生。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万元,决算数为5.48万元,完成预算的63.72%,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2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疫情等特定因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疫情等特定因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7批,累计接待38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现代服务业领域招商工作的开展。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降低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2021年新增4人,调出2人,退休2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2.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79%。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发改委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发改委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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