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10008/2022-19478 |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2-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10008/2022-19478 |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12-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对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领导全市检察工作,研究制定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政治综合处、检务督查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机关党委、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综合业务部、龙虎山检察室、高新检察室、信江新区检察室、检务保障部。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73人,其中在职人员73人;年末其他人员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8750.0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638.06万元,较2020年减少959.94万元,下降14.55%;本年收入合计3111.99万元,较2020年减少255.26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拨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111.99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8750.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871.6万元,较2020年增加1544.41万元,增长35.69%,主要原因是:基建支出增长;年末结转和结余2878.45万元,较2020年减少2759.61万元,下降48.95%,主要原因是:本年使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用于基建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21.15万元,占19.09%;项目支出4750.45万元,占80.91%;无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79.58万元,决算数为58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94%。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25.46万元,决算数为550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8%,主要原因是:当年使用了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用于基建开支。
(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41万元,决算数为20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44%,主要原因是:包括了退休人员的基础性工资和死亡抚恤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62万元,决算数为8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09万元,决算数为7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1.1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87.63万元,较2020年减少58.52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6.59万元,较2020年减少10.1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3万元,较2020年增加1.94万元,增长38.8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未列支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万元,决算数为54.01万元,完成预算的27.14%,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7.09万元,增长100.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当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6.75万元,完成预算的33.7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6批,累计接待513人次,主要为:业务工作人员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27.19万元,完成预算的36.2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7.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项目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万元,决算数为20.07万元,完成预算的20.91%,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07万元,下降0.3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5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59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万元,降低4.2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3.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5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89.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95.96%。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原则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防止各种违法财经纪律的行为、保障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可参照如下格式进行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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