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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7/2022-21184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2-12-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7/2022-21184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2-12-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鹰潭市水利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

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

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商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负责市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和河道采砂管理。

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防治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指导全市城市防洪工作,负责鹰潭市主城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

牵头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负责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水资源水保科、建设与管理科、农村水利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市河湖长制工作科、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市河湖管理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鹰潭市花桥水利枢纽工程中心。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91人,其中在职人员5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1871.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83.66万元,较2020年减少259.81万元,下降47.8%;本年收入合计1588.24万元,较2020年下降138.9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部门缩减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71.9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187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863.08万元,较2020年减少123.87万元,下降6.23%,主要原因是:2021年当年未发生奖金支出,人员经费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8.82万元,较2020年减少274.84万元,下降96.9%,主要原因是:2020年信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结转了273.2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36.55万元,占66.37%;项目支出626.52万元,占33.6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8.65万元,决算数为186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12%。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41万元,决算数为14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6%,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积金及社保基数提高,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73万元,决算数为6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5%,主要原因是:2021年医保基数增加。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4.48万元,决算数为159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37%,主要原因是:2021年花桥水利枢纽工程中心新招入6人及港口水闸项目的开工建设。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03万元,决算数为5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7%,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

(六)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6.5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34.62万元,较2020年增加19.66万元,增加1.86%,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保及公积金基数正常上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6.29万元,较2020年减少65.04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46万元,较2020年减少12.94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及离休人员未安排奖励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1.17万元,较2020年增加1.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8.63万元,完成预算的30.82%,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53万元,增长21.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出国出境人员。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出国出境人员。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8.63万元,完成预算的 43.1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53万元,增长21.5 %,主要原因是:2021年水利建设项目增加,工作调度对接频次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批次。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7批,累计接待66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减0万元,增降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车改,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车改,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减0万元,增降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车改,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车改,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6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47万元,降低6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26.5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目”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效保障地方水资源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完成了部分节水载体的创建,有效改善地方水资源环境及促进节水意识的提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6.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资金预算安排与部门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资金效益发挥明显。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总报告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等级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6.53万元,执行数为626.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水资源公报、水资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十四五节水规划、十四五水安全等规划的编制,同时,创建一个节水载体,打捞水葫芦等相关工作。二是完成水土保持宣传、水土流失治理及委托第三方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项目监管等工作;三是完成市级6条堤防维养及防汛安全度汛等相关工作。

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个别项目预算资金年度初期执行进度偏慢,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支出进展较慢。

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部门将积极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规范预算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注重预算项目质效,把政府过紧日子和建设节约型机关要求落实到位。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对照部门工作实际需求,从紧、从细安排部门预算,并将绩 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积极推动预算执行。充分利用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情况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鹰潭市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完成本年单位人员经费保障任务;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加快推进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和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统筹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全力争取水利投资;全力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突出抓好大中型灌区和山塘清淤建设;抓紧启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扎实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水进程;全面抓实抓好行业队伍建设。

二、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防汛抗旱做到精准防御,科学调度;河湖长制紧盯目标,全力攻坚,工作走在前列;水利项目建设,聚焦短板,加责加力;水利行业监管落到实处,做到依法治水,从严从紧。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绩效自评要求,我局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核查了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对内设机构,根据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

四、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鹰潭市水利局部门年初财政预算为9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03.3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25.58万元;决算数实际支出186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55万元,项目支出626.53万元。因年中上级新下拨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及水利救灾资金,使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金额偏差较大。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质量指标

指标1:防汛抗旱工作  

切实履行防汛主体责任,织牢“人防、物防、技防”保障网,全天候值班值守、全时段监测预警、全过程督查督导,扎实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指标2: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着力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受益农村人口达30万人。

指标3:水利工程安全有序运行

全年各项水利工程安全平稳运行

指标4:切实抓好“河长制”工作

河长在岗率100%;河湖保护城乡全覆盖;“河小青”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创新河长制管理机制,对联动机制、督查机制、宣传机制创新。

数量指标

指标1:河长制宣传工作

全年河长制宣传次数超12次。

指标3:水土保持项目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3平方公里。

指标4:堤防标准化维养

全市6条地方每年定期维养管理,保障堤防安全。

指标5:水旱灾害防汛

全年全天候防汛值班时长超180天,切实履行防汛主体责任,全天候值班值守、全时段监测预警、全过程督查督导,扎实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时效指标

指标1:各项水利建设资金、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按时间进度拨付到位

按时拨付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指标1:保护河流治理段防洪安全。

保护河流治理段防洪安全。

生态效益

指标1:改善水生态环境

减少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3平方公里。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确保被服务对象满意

满意,群众反映良好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管理方面:项目预算编制缺乏预测性,项目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2、项目管理方面:年初没有准确预测工程进度,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滞后。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多与政府其它部门沟通,将水利局部门预算金额做准、项目做实。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单位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政府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中用于水利方面的防汛业务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中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中用于水利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政府在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政府在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鹰潭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

2021年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决算公开项目绩效表.xls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5.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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