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8/2023-06358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1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8/2023-06358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1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责
二、 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 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驻机构,负责高新区市场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推进竞争政策实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处理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受理市场监管领域举报投诉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
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的实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管。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食安委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九、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统筹推进全区标准化建设。依法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制定工作。组织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含疫苗、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对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
十五、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单位设立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业务一股,业务二股。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3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407.6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5.19万元,较2021年增加88.76万元,增长27.83 %;本年收入合计332.49万元,较2021年增加133.41万元,增长67.01%,主要原因是:收到管委会拨付工作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18.61万元,占 65.75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3.88万元,占34.25%。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265.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65.54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21.83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2.15万元,较2021年增加66.96万元,增长89.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4.61万元,占50.69 %;项目支出130.93万元,占49.3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44万元,决算数为26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41万元,决算数为19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7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将绩效奖金纳入核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2万元,决算数为1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25%,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一名。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6万元,决算数为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一名。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6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2.29万元,较2021年增加27.18 万元,增长28.58%,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薪资调增;新招录公务员一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32万元,较2021年减少0.91万元,下降6.8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31万元,决算数为0.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73万元,下降70.1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厉行节约。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31万元,决算数为0.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1.4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未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 批,累计接待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万元,降低10.9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厉行节约。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无其他用车。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6个二级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7.4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66.81%。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现将2022年度“中央食品药品监督中央补助经费”项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详见下图。
“中央食品药品监督中央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报告明细如下:
一、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行指〔2022〕47号)文件,中央财政拨付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补助资金10万元,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情况制定自评绩效目标。
目标1: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水平。
目标2: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研究和排查防控,加大小作坊监管力度,提升食品生产监管能力水平。
目标3:组织对“两品一械”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实施年度工作部署,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目标4:宣传《疫苗法》、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提升群众的安全知识水平。
目标5: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数据报送。
二、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中央资金到位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对到位资金已进行合理安排,已全部支出完毕,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良反应补助,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宣传,应急保障等。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指标1: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类业务培训≥50人次以上,实际完成68人次,分值5,实际得分5分)
完成加强下去食品安全监管类业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对辖区内相关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合计68人次。
指标2:特殊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数量≥20家,实际完成22家,分值5,实际得分5分
完成特殊食品销售者监督检查数量22家,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理,避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指标3: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1次,实际完成4次,分值5,实际得分5分
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研究和排查防控,加大小作坊监管力度。
(2)质量指标
指标1:考核验收通过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1个,实际完成1个,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2022年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引导小作坊业主诚信经营,以创建促监管、以监管促提升、以提升促发展,我局最终考核验收通过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1个。
指标2:“两品一械”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录入国家局信息系统≥75件,实际完成78件,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收集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及时有效的将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录入国家局信息系统,2022年共录入不良反应监测信息78件。
(3)时效指标
指标1: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按时完成完成食品监管专项工作,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监管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监管水平。
指标2: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100%,实际完成率100%,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2022年共收到中央食品药品补助资金10万元,实际使用10万。
2、效益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指标1: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逐步提高,实际已逐步提高。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开展参与监管能力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逐步提高。食品生产网格化监管,明确生产企业监管人员,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食品生产监管水平已逐步提高。
指标2:群众“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有所提升,实际已有所提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开展“两品一械”安全知识科普活动,以及在日常监管科普相关知识,切实提升了“两品一械”安全知识。
指标3:“两品一械”重大安全监管责任事件数零件,实际零件。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在我局监管队伍的努力下,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2022年度未出现“两品一械”重大安全监管责任事件。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逐步提高,实际已有逐步提高,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我区局监管人员参加食品监管业务培训,食品监管能力和水平较期初有较大提升。
指标2:“两品一械”监管水平提升,实际已有提升,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组织学习相关培训会,提高相关知识,在执法监管过程中也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3、满意度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1:公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满意度≥90%,实际92%,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公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满意度有95%,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指标2: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支持率≥90%,实际95%,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我局将宣传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中,以及以宣传活动的形式进行宣传,使得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深入人心。
指标3:公众对药品监管满意度≥80%,实际85%,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高效合理的调解公众与药店,诊所等地方的矛盾,站在群众的角度,为群众解决实事。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食品专项资金的分解和使用,实现了食品监管专项资金的要求,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根据要求进行公开。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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