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鹰潭市月湖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意见采纳情况表
社会公示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意见序号 | 单位 | 具体意见 | 采纳情况 | 具体修改情况 |
1 | 人名防空办公室 | 编制依据为《江西省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2021)》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导则>(试行)的通知》。
| 采纳 | 已经调整编制依据为《江西省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21)》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导则>(试行)的通知》。详见文本及说明书。 |
鹰潭为国家确定的二类人防重点城市,非三类人防重点城市,留城比例、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面积,专业队掩蔽面积等建设指标均应按国家二类防空重点城市进行配置。 | 采纳 | 已经调整人防重点城市级别为二类,留城比例、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面积,专业队掩蔽面积等建设指标均按国家二类防空重点城市进行配置。 | ||
2 | 月湖新城管委会 | 为进一步提高月湖新城土地利用效率,为今后的土地开发及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针对《鹰潭市月湖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方案,结合月湖新城发展实际和项目招商需求,特提出建议:将月湖新城范围内工业用地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 | 采纳 | 已将月湖新城范围内规划工业用地的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详见图则及地块指标一览表。 |
注:公示期间收到意见3条,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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