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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0/2024-06048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4-09-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0/2024-06048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4-09-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更好简政便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探索规范审批、优化政务服务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负责牵头拟订全市加强政务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市政务服务工作。

(五)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受理全市政务服务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六)指导、开展对全市政务服务的教育培训和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

(七)承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取消或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项。

(八)负责行使市场准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社会民生事务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权力事项;承担划转事项的审批办理及相关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负责承担相关部门委托事项的办理。

(九)负责协调其他暂未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进驻和规范办理。

(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协调、监督、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贵溪市、余江区、月湖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预算级次

1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

2级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本级)设立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政务服务监督科、市场准入审批科、投资项目规划审批科、工程建设审批科、社会事务审批科、人防交通审批科、综合审批科、机关党委、信息化管理科。

本部门年末在职人员55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3026.9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31万元,比上年减少2.19万元,下降33.7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3022.61万元,比上年增加1374.71万元,增长83.42%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惠企补贴、远程异地评标与不见面询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改造、政务大厅改造、政务服务窗口改扩建等项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3011.52万元,占99.6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1.10万元,占0.3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总计3026.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23.88万元,比上年增加1371.20万元,增长82.97%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惠企补贴、远程异地评标与不见面询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改造、政务大厅改造、政务服务窗口改扩建等项目;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3.04万元,比上年增加1.32万元,增长76.63%主要原因2022年疫情影响,产权交易服务费减少,导致对比数过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1153.61万元,占38.15%;项目支出1870.27万元,占61.8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597.49万元,决算数30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5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315.72万元,决算数215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9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新增惠企补贴、远程异地评标与不见面询标等项目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45.42万元,决算数14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有人员调出,做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较多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65.41万元,决算数4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有人员调出及退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95万元,决算数为7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支出。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59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新增政务大厅、政务窗口改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3.6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68.95万元,比上年增加434.99万元,增长68.62%主要原因2023年的月度绩效和年度绩效纳入工资福利支出口径进行统计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33万元,比上年减少5.68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办公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34万元,比上年减少324.94万元,下降91.20%,主要原因2023年的月度绩效和年度绩效纳入工资福利支出口径进行统计

(四)资本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该项开支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1.63万元,决算数1.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增长17.4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安排,无该项开支。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安排,无该项开支。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因公出国(境)安排,无该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无该项开支。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无该项开支。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无该项开支。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无该项开支。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1.63万元,决算数1.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注重勤俭节约。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增长17.49%,主要原因2022年疫情原因,导致两年对比数偏高。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7批,累计接待146人次,主要是:上级工作督查、指导和调研、其他地市业务交流等接待用餐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3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68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部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43.9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8.59%。其中,14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分别为:市级重点工作经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9.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有效保障政务服务大厅稳定运行,群众满意度较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3.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评价结果为“”。从评价情况看,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建立健全项目实施预算方案、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鹰潭市财政局《关于市直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部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评价领导小组对年初制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打分。

2.综合评价结论2023年本部门项目数14个,实际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14个,项目自评覆盖率100%。自评为“优秀”的项目14个, 占比100%,“良好”的项目0个占比0%。总体自评得分97分。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除个别项目尾款因合同质保期跨年度支出,其他年初设立的预期目标均已实现。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财务制度执行力需继续加强。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2)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及时将预算分解下达到各科室,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5.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1)及时公开。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后,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落实整改。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好整改措施。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本级)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如下:详见附件。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项目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依据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专业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2〕1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将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作为攻坚“一号改革工程”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切口,以“大一窗”改革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务服务“综合一窗”建设、集中制证管理中心、网络系统升级及无线网络覆盖、无声叫号系统等,推动大厅形象功能整体性重塑。

2、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023年度财政拨款642.78万元。

(2)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市级重点工作经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经费用于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相关支出,全年预算数642.78万元,全年执行数639.21万元,执行率99.4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二是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理顺工作流程,加快项目推进,进而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审核。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机制、评审机制、跟踪检查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五是切实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项目绩效目标

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新建政务公开专区、新建“通用综合窗口”服务窗口。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评价改善预算部门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本次项目的评价目的是为改善市级重点工作经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2)全面了解市级重点工作经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经费使用合规性、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状况和效能,总结市级重点工作经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绩效的成绩及存在问题,为今后完善项目的管理,提供可行性参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我局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局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鹰潭市财政局《关于市直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33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对2023年度部门预算“市级重点工作经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资金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了全面、科学、细致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部门年初制定目标基本实现,2023市级重点工作经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经费使用基本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经逐项对照自评,自评得分97分,本次绩效评价各项工作自评结果: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鹰府办字〔202132号),同意建设鹰潭市政务公开专区,明确“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及建成后的运维管理”、“项目所需资金由市本级财政安排,项目建成后每年的运维经费一事一议”

(二)项目过程情况

新建“通用综合窗口”、“政务公开专区”等政务大厅升级改造。

(三)项目产出情况

政务服务大厅全年办件20余万件,好评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1.4月18日运行以来,市行政审批局承接的206个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集中至“通用综合窗口”进行无差别受理,全省率先实现全口径“一窗受理”“一窗综办”。同时,部署4台“赣服通”自助终端,简易类公共服务类事项办事群众可通过自助终端自主办理;将206个行政审批事项、71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等标准化办事指南制成“二维码”,全部上墙,主动公开,并向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拓展办事企业和群众了解渠道,让办事企业群众在“家门口”,即知办事环节、办理流程。

2.立足便民利企,打破原各窗口分散受理、审批、出证一体的模式,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建成全省首个“制证中心”,运用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证照模板、打印、盖章、发放等进行集中管理。6月1日运行以来,事项受理、审批、出证三个环节相互分离,实行“三分设”,即事项在“通用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后,由受理人员通过线上“一网通办”平台、业务专网等,送达至对应的业务科室进行审核、评审、评估、现场勘察等,做出许可决定,将审批结果推送至制证中心。由制证中心统一制证、统一送达,企业群众通过7x24小时自助取证机,自助智能取件或选择邮寄到家,实现证照印制、盖章、发放全流程一体化。同时还支持线上查询办件进度,领取电子许可证或结果文书。目前,192个证照可通过制证中心统一出证。同时,受理、审批、出证等环节相对独立、相互衔接、互为制约之后,从流程上彻底切断办“人情事”“关系事”的键条,杜绝权力滥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工作经验及做法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使用范围,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资金的管理按照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开,有力保证了工作推进和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资金拨付审批手续完整。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按程序报相关领导审批,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资金全部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支出等现象,使资金的运用得到了合理的控制,工作进度和质量得到了切实的保障。

3.会计信息质量真实。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并做好会计记录,真实的反映资金管理情况,并接受市级财政、审批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市级重点工作经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全年预算数642.78万元,全年执行数639.21万元,执行率99.44%

改进措施:根据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相关合同尚未支付款项为质保金,待合同质保到期(2024年7月)及时支付。

六、有关建议

建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评价工作人员,由于受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对评价结果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部门评价表

项目名称:

   市级重点工作经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

主管部门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实施单位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负责人

  应小春

联系电话

0701-6264007

项目类型

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

计划投资额(万元)

642.78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642.78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639.21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642.78

市县财政

642.78



其他


其他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决策

40

项目立项

7

立项依据充分性

3

3

立项程序规范性

4

4

绩效目标

6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3

资金投入

6

预算编制科学性

3

3

资金分配合理性

3

3

过程

资金管理

7

资金到位率

3

1

预算执行率

4

3

资金管理

6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6

组织实施

8

管理制度健全性

4

4

制度执行有效性

4

4

产出

60

产出数量

15

更换大厅办事窗口显示屏

5

5

建设集中制证中心

5

5

“大一窗”办事窗口

5

5

产出质量

5

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完成合格率=100%

5

5

产出时效

5

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完成时效=100%

5

5

产出成本

5

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资金

5

5

效益

社会效益

10

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功能及信息化水平

10

10

满意度

2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

20

总分

100


100


100

97

评价等次

R        良□差□

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 差

注:指标可参考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框架》设置。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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