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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5/2025-00352 发文机关: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5-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5/2025-00352
发文机关: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5-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是全市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建养工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统一规划,统一资金调配,编制公路建设养护年度建议计划、年度经费收支预算,下达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年度计划和养路费支出计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的统一建设管理;负责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数量和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组织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计量支付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资金。

(三)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统一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战备、安全应急、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环境保护、节能、路史年鉴。

(五)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技术管理和学会工作;组织科技项目攻关;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通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开展公路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

(七)指导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开展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共有预算单位6个,包括中心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贵溪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余江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月湖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市公路路网监控中心。我中心编制人数为215人,其中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05人,差额拨款编制10人。

实有在职人数为199人(其中10人为差额编制人员),退休人员239人(其中2人为差额编制人员)。

第二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167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45.03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34.66%,比上年增加60.31万元;其他收入7627.15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65.34%,比上年增加533.17万元。

本年收入总额11672.18万元,总体比上年减少1796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0.61%。主要原因为:上年预算编制将上级补助收入纳入了年初预算,本年度由省厅做相关项目预算,为避免重复,我中心未将其纳入年初预算。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1672.18万元,较上年减少17963.41万元。减少幅度大的主要原因为上年预算编制将上级补助收入的项目纳入了年初预算,本年度省厅做相关项目预算,为避免重复,我中心未将其纳入年初预算。其支出预算总额分为: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75.2万元,比上年减少256.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71.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8.5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7196.98万元,比上年减少17706.8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1.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3万元、资本性支出6714.2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59万元,比上年增加333.4万元,占支出预算的7.91%;卫生健康支出107.59万元,比上年减少99.43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92%;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0345.68万元,比上年减少18082.94万元,占支出预算的88.64%;住房保障支出295.3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占支出预算的2.53%。

3、按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32.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7.89万元;资本性支出6714.2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45.03万元,比上年增加60.3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14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22.72%;卫生健康支出106.7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2.64%;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842.26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70.27%;住房保障支出176.93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4.3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37.63万元,项目支出7.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目前暂时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支出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暂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支出项目。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我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0日,我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拨款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项目资金主要为其他收入资金。具体项目名称如下:实有资金项目、贵溪公路中心业务用房实有资金项目、迎国评项目资金、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资金项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资金、办公设备购置项目、鹰潭市公路路网监控中心工作经费项目。

现对本年度余江中心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项目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说明如下:

1、项目概述:2025年余江中心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项目金额为533.22万元,一年内完成。

2、项目目标:改善余江公路中心普通国省道144.122公里,完好率达98%,提高公路行驶舒适度,大幅度降低行车安全隐患。
       3、立项依据:为了余江公路中心更好地开展工作,全力推进余江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协调发展,我中心申请余江公路中心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项目。项目内容与国家、江西省宏观政策、行业政策相符;现实需求迫切。
      4、实施主体: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余江中心。
      5、实施方案:本项目由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余江中心直接负责实施。相关人员具体制定和落实项目建设计划,做好与项目区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计划的落实。
      6、实施周期:一年
      7、绩效目标:使普通国省道144.122公里完好率达98%。提高公路行驶舒适度,大幅度降低行车安全隐患,具体绩效指标如下:数量指标是普通国道建设养护里程数93.152公里,普通省道建设养护里程数54.113公里、普通国省道桥梁建设养护数52座;质量指标是资金使用合规性率=100%;成本指标是余江公路中心建设养护工程资金533.22万元;经济效益指标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率=100%;时效指标是按期付款率≥95%;社会效益指标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率=100%、提高公路安全水平率=100%;满意度指标是社会公众满意度≥90%。
    8、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申请预算金额为533.22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1.7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9.77万元,比上年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

【部门公开】2025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xls(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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