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2/2025-00914 |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2-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2/2025-00914 |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2-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局机关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鹰潭市自然局是主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鹰潭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上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国土调查、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指导并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上级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征收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研究制定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组织实施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大中型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监督管理上级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落实上级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地理国情督查及数据更新运用。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上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等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自然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根据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省自然资源厅党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十六)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所在地方党委协助管理。
(十七)负责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落实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单位基本情况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此次预算包括局本级、6个非独立核算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鹰潭市自然资源保护检查中心、鹰潭市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月湖分局、鹰潭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鹰潭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编制人数122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87人、自收自支3人。
实有人数小计17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3人,包括行政人员3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72人;退休人员64人;聘用人员5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29.37万元,比上年增加160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799.71万元,比上年增加622.62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鹰潭市自然资源档案馆房屋租赁项目收入;其他收入1359.35万元,比上年增加879.35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月湖、高新、信江区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170.3万元,比上年增加105.86万元,主要原因为结转省级资金170.3万元(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饶河源-信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329.37万元,比上年增加1607.8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12.92元,比上年减少88.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2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47万元;项目支出2116.45万元,比上年增加1696.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万元,资本性支出37.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09 万元,比上年增加178.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3万元,比上年减少51.4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59.33 万元,比上年增加136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2万元,比上年减少12.5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1万元,比上年增加13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95.24 万元,比上年增加58.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9.16万元,比上年增加1308.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47万元,比上年增加233.75万元;资本性支出37.5万元,比上年增加7.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鹰潭市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99.71万元,比上年增加622.6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0.09万元,比上年增加178.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3万元,比上年减少51.4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29.68万元,比上年增加37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2万元,比上年减少12.5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1万元,比上年增加13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12.91万元,比上年减少88.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15.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47万元;项目支出786.8万元,比上年增加711.5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4.3万元,资本性支出37.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87.2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24.06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更大力度节约财政资金。其中办公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一般公务出国(境)费9.5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鹰潭市自然资源据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拨款194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6.8万元,其他收入1159.35万元。具体项目如下:不动产争议调处工作经费、鹰潭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市级核查项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鹰潭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运行维护、实有资金、市档案中心房屋租赁、月湖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保障(技术服务费)、月湖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保障(工作经费)、信江新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保障项目、高新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保障(技术服务费)、高新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保障(工作经费)、鹰潭市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其中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绩效情况如下:1.项目概述: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要求,规范做好土地权属变更调查,查清土地权属变化情况,对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土地权属性质、权属界线、权属单位等信息进行更新完善,重点做好因本年度建设用地报批、建设用地区位调整、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导致土地权属信息发生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土地权属信息与实际不一致这两种情况的土地权属信息更新完善。年度预算金额为8万元。 2.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实施主体为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方案为202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项目周期为一年期限。3.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测量数据完成率达100%,将本市土地利用数据更新至2024年12月31日;质量指标是提升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通过国家、省自然资源单位检查验收,测量数据合格率达100%;时效指标是确保在省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抽查并提交成果报告,项目延误率为0;成本指标是最大程度节约成本,项目经费控制在8万元以内; 经济效益指标为测量数据及时报送率达100%;社会效益指标是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大于等于95%;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最大限度满足社会需求;满意度指标是社会经济发展满意度大于等于95%,保障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各类土地调查数据的需求。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9.5万元,其他收入资金安排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9.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更大力度节约财政资金。
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万元,其他收入资金2.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更大力度节约财政资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更大力度节约财政资金。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32.5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万元,主要原因是:鹰潭市地质灾害基层防灾能力建设需要购置地质灾害巡查监测车。
第三部分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反映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四)土地资源调查: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五)自然资源确权调查与确权登记:反映自然资源单位用于自然资源调查检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六)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七)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八)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事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调查分为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其中,基础调查是对自然资源共性特征开展的调查,专项调查指为自然资源的特性或特定需要开展的专业性调查。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相结合,共同描述自然资源总体情况。基础调查属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由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为保证基础调查成果的现势性,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成果年度更新,及时掌握全国每一块自然资源的类型、面积、范围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专项调查是针对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湿地、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的特性、专业管理和宏观决策需求,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的专业性调查,查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生态功能以及相关人文地理等多维度信息。建立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工作机制,根据专业管理的需要,定期组织全国性的专项调查,发布调查结果。
(二)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含国家、省、市(地)、县(市、区)和乡(镇)五级,以及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是融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在内的“多规合一”的规划,已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附件一;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局机关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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