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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0/2021-01687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0/2021-01687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鹰潭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鹰潭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xzfw.yingtan.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中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局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鹰潭市月湖区湖西路50号;邮编:335000 ;办公室电话:0701-6264007;传真:0701-62640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全年,市行政审批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7条。其中,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公开信息495条,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306条,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条,市行政审批局支付宝生活号公开信息3条,鹰潭在线手机客户端公开信息39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市行政审批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市行政审批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一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二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要求各业务科室准确、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政务新媒体公开方便办事群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关于做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依托鹰潭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和发布行政审批局工作信息。二是抓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通过鹰潭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审批公示、便民服务、简政放权、惠企政策等工作方面相关信息。如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实行错时延时预约服务的公告,关于试点推行“合并审查、一链办理”行政审批的通知,关于成立市行政审批局免费帮办代办队伍的通知,关于对全市重点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服务的通知等。

(五)监督保障

根据《鹰潭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局主要领导在相关会议上多次强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我局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10

2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4931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改进: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自觉地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二是注重公开信息实用性,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特别是便民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三是加大与宣传部门的联系,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等宣传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对改革成效、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执行《条例》、《办法》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发布主动公开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26日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