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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00035/2021-01691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00035/2021-01691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力推动“六个强起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强化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

1加强行政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意见征集形式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经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及时公开决策草案的全文及依据、背景介绍等。《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中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涉及我单位。

2加强管理公开。2020年我局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根据《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我局实际情况,在鹰潭市人民政府官网(www.yingtan.gov.cn)向公众公开了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概况、职能、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

3加强执法公开。一是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区,公开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监督举报方式,设置了监督举报投诉箱。二是依法依规公开了办公地点、联系方式,提供了信息公开申请、信用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4加强服务公开。一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结合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完善全市医保工作流程,简化参保登记与注销手续。实现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经办”工作,加强经办机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抓落实的本领,健全完善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提升参保单位、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内容,健全完善退出机制。2020年开展2次的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新增工作,并通过鹰潭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平台、鹰潭在线对外公布了工作动态。

5加强结果公开。一是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2020年我局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2件、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4件、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1件、市十项民生工程58件民生实事2件,并在鹰潭市政府官网定期公布了办理情况。二是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开2020年我局督查和审计未发现问题。三是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020年我局未收到需要办理的人大委员提案事项,政协提案办理事项1件(妥善办理并及时公开了办理结果)

2.围绕促进中心工作,全方位解读政策回应关切

2020年我局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以人民健康为主旨,围绕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医保热点,通过各种途径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1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一是局全面落实“两个确保,六个及时”等各项工作要求,及时下发了《鹰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医疗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鹰医保字〔2020〕6号),与鹰潭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鹰医保字〔2020〕7号)等多个文件,并印发了《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倡议书》、《致全市广大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倡议书》、《致全市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倡议书》和《鹰潭市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大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不见面办业务”的公告》等宣传资料。截至2020年8月31日,我局经办机构办理业务近5200件,“不见面”办理占比达53%。二是局建立结对帮扶干部与贫困人口不定期电话回访服务,及时解读好医保扶贫政策,及时了解贫困人口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制定了鹰潭市医疗保障扶贫挂牌督战方案及作战方案,积极配合扶贫等部门,对全市还剩2201人没有脱贫摘帽的重点村,实行挂牌督战和作战,推进医疗保障扶贫提质增效,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深化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一是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传播医保好声音、讲好鹰潭好故事。今年7月,江西三套《医保进行时》栏目组专题报道了我市今年医保扶贫、疫情防控、医保基金统收统支、打击欺诈骗保等政策落实情况。今年10月,我局领导干部通过党政风热线栏目与群众建立热线联系,线上解答了群众关切的涉及医保参保、异地就医、门诊报销、生育保险等各方面问题,起到了良好的医保宣传效果,切实解答了百姓关切医保问题。二是聚焦医保热点,持续不断解读政策回应关切。2020年,我局通过鹰潭在线、微信公众号、鹰潭政府官网等平台合计发布了384条信息,内容包括政策解读、医保工作动态、医保小知识、基金监管情况等。三是加强基金监管典型案例曝光。为强化基金监管,加大曝光力度,发挥震慑作用,营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局2020年公布了6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函〔2020〕1号)要求,我局在鹰潭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包括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公布了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监督方式。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围绕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强化公开标准规范

1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我局及时调整和公布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全面优化提升政务信息管理。2020年我局系统梳理和及时公布了本机关制发、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件,其中拟废止1件,拟修订1件。

2.围绕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2020年我局严格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依托,聚焦我市医疗保障重点政务信息2020年底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共发布信息46条

2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我局2019年11月1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应对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了舆情监测报送流程,明确了责任主体、实施督查问责方式方法2020年我市未发生涉及医保的重大舆情。

(四)平台建设

根据《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我局积极配合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依法依规统一在人民政府官网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开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年报发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1.明确领导责任。我局于2019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鹰潭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承担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领导小组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鹰潭市医疗保障局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压实了领导责任。

2.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我局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能力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2020年我局共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会2次,学习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了工作流程,加强了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9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14

427663.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不断提高可读性;培训及考核力度有待提高,政务公开考核内容需进一步细化落实。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政策解读遵循通俗易懂的原则,增加图文解读、视频解读材料,方便群众理解。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作要点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细化年度考核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9日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