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经济大厦C区6楼;邮编:335000;电话:0701-1233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打造“五型人社”为目标,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平台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坚持队伍建设,突出建章立制,坚持该承接的承接到位、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优化的着力优化,推动审批事项从11项精简到7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清理取消了36项烦扰群众和企业办事的无谓证明,明确第一批和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63项、“一次不跑”事项10项,“就近办”事项5项,“互联网+政务服务”上线事项70项,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和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所有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在市政府、江西人社阳光政务鹰潭分厅、江西政务服务网、局门户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准确地公开每一项行政职权的基本信息、运行流程、责任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动态管理。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是稳步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包括2018年财务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二是有序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主动公开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等专项资金运营情况,公开了2017-2018年度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公开了2018年鹰潭市“民生工程”社会保障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三)推进人社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是抓好促进就业的信息公开。围绕完成2018年就业工作目标,积极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新方法、新进展、新成效。突出抓好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各项政策、加大创业型城市创建力度、深化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推进基层平台建设工程、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等方面工作的宣传。结合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行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等重大活动,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就业工作时时讲、层层抓的宣传声势。

我市举办2018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扶贫大型招聘会
二是抓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信息公开。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和体系完善工作宣传,集中抓好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宣传,及时反映加快构建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
三是抓好推进人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信息公开。做好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扎实做好军转安置工作,进一步提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转安置工作等方面的宣传,推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加大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四是抓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信息公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做好日常信访举报投诉接访工作,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机制,畅通12333电话咨询热线及12345政府热线投诉渠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加强我市发生拖欠工资薪酬案件的排查工作,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督促施工方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努力维护农民工权益。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等实施取得的成效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宣传劳动保障监察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经验和案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继续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发挥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围绕社会普遍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整合资源,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配合全局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及时跟进全局各项重大政务活动的宣传和推介,如开设了干部行风作风整治专栏、扫黑除恶专栏、五型人社专栏等专题专栏。
二是重点推进“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引进新技术、运用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宣传影响,目前,我局共有政务微信公众号“鹰潭人社”、政务微博“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日头条“鹰潭人社”专栏、鹰潭在线移动客户端“鹰潭人社”专栏、鹰潭“智慧人社”APP移动客服端等多个新媒体宣传渠道。
三是推进12333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充分发挥“12333”咨询服务号码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做好“12333”咨询电话常规服务,搭建起集“热线电话、自助语音、在线问政、智能咨询”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满足公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的需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畅通。2018年,我局在“12333”咨询服务热线中增设行风投诉举报专席,并优先安排接听,切实了解和解决群众中的实际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服务效果取信于群众;
(五)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为落实人社部“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智慧新城”建设,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部署,我局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信息化建设,推行在跨地区和跨部门的“一卡通”应用,实施了“惠民一卡通(互联网+社保卡应用)”行动计划,集中人力物力,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推动“惠民一卡通”项目建设,2018年年底,我市“惠民一卡通”项目已全部通过专家组评审验收,其中二期工程——“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和“智慧人社”APP移动客服端正式上线运行,如期确保了该项惠民政策尽早的服务民生。
鹰潭“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的上线,是我市打造“五型人社”的民心工程,该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管理服务理念,解决企事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推动公共服务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的转型,打造触手可及的人社服务,大力推进了政府部门间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实现了我市人社系统“一门、一窗、一网”的部署,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通过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市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我局共发布政务信息1450条,公布了我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服务等信息。

2018年度,我局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鹰潭在线移动客户端等平台主动公开了有关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务员考录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其中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09条,关注人数达2138个,“鹰潭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2条,关注人数3254人,进一步增强了人社便民服务和政民互动功能。
2018年度,我市12333电话咨询中心受理来电14.17万人次,群众来电来访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得到妥善处理并及时答复。2018年上年度我局同步开展了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单12000余份,服务群众约6000人次。

2018年鹰潭市举办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
2018年,我局积极做好人社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2018年度,我局举办新闻发布会2期,对外宣传重要便民举措(例如鹰潭市“惠民一卡通”项目上线),通过局门户网站开展征集调查类4期,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网平台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息870条,鹰潭市12345热线平台193条,百姓问政平台98条,江西信访网上服务中心系统52条,回复率均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夯实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好就业、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障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履行接待、受理、办理、回复等各环节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二是夯实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继续拓展移动服务,积极推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鹰潭在线移动客户端)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活动。
2019年1月6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9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5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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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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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6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