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4/2019-02525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2019-01-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4/2019-02525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
成文日期: 2019-01-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住建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鹰府办字[2018]103号)文件精神,现将鹰潭市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鹰潭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D区四楼417室,联系电话:0701—6221902,传真:0701-6441026,电子邮箱:ytsjsj@163.com)。
一、概况
2018年,市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鹰府办字[2018]103号)和《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依照“全面、真实”的原则,对本单位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我局成立了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承担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和监督工作,明确了工作人员,分别负责信息录入、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工作,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鹰潭市城乡建设局新闻发布管理办法》,下达了2018年度全市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目标管理任务。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印发了《关于严格互联网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是继续完善门户网站。结合我市中心工作和有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完善门户网站内容,新开设了“作风建设进行时”专栏,并加挂了“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国务院动态”“扫黑除恶”“五型机关建设”“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等链接。
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紧扣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发展,上线运营微信公众号“鹰潭市城乡建设局”,运营鹰潭在线客户端App“鹰潭城建”政务频道。
五是规范发文稿,局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分管局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我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0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8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4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05条。
一年来,我局先后召开了3次新闻通气会,局主要领导参加了1次电视访谈直播节目《党风政风热线》。2018年涉及我局的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将办理结果及时在网站公开。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1、鹰潭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2、鹰潭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3、新闻媒体;4、微信公众号;5、鹰潭在线App“鹰潭城建”政务频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接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内容,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了申请人。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设立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2018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7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鹰潭市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