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5/2019-02537 |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9-01-0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5/2019-02537 |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19-01-0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赣府厅明〔2018〕181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鹰府办字〔2018〕103号),按照鹰潭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报电子版可在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yingt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鹰潭市经济大厦B750市统计局,邮编:335000,电话:0701-6432296)。
一、概述
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主要任务,紧密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逐步加大统计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与局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设立了多项关于信息公开的制度和规定。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根据需要,对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作了修改完善,制定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真正做到目标准确,责任到人。同时,完善了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通过分管领导的审核,确保不涉密,不泄密。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和统计表,做到有据可查。按照鹰潭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在“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四)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力量,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和人员职责。围绕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和联网直报系统统计“四大工程”建设,做好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市有关统计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确保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本局到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8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2018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工作动态信息63条,统计数据69条,其他各类信息30条,网上咨询18条。主要内容为统计日常工作中的政务动态和统计数据。此外为了方便民众浏览统计信息,还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了统计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8年,我局仍然把“鹰潭市统计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在线咨询18条,其中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回复申请1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根据要求,为保证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局专门配备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和2名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2.5万元,主要为网站维护费、材料印制费等。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本年度本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本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度,本局收到桂希田代表提出的《关于减少或取消部分经济指标考核的建议》(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号建议),当前本局已积极向省考核办反应,并将相关答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
七、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本局虽然在加大统计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统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下一步本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充实统计信息类别,完善信息呈现形式,丰富信息内容。
八、其它说明的事项。
暂无。
2019年1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9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