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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5/2022-08308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5/2022-08308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遵循公正、公开、合法、便民的原则,围绕教育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和热点回应等重点,大力推进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执行力,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提升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本年度信息公开总数为32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24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28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平台建设

我局与新华网江西分站签订服务协议,将新媒体运营交给专业媒体,由新华网江西分站派驻在编记者承担日常的微信、微博稿件信息编发工作。

(四)监督保障

我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陈小丽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每一篇稿件都要经过分管领导审核后才能发布到局网站。积极参加省厅、市政务办、市大数据中心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结合工作进展,召开了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会。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做好教育领域政务公开的日常考察及问题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部分事项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通过视频、图文等方式进行公开的力度尚需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及形式,不断丰富解读内涵,更高效地回应市民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