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8/2022-08311 |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22-01-0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8/2022-08311 |
发文机关: 市民政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2022-01-0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由鹰潭市民政局编制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鹰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ingtan.gov.cn/)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鹰潭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1-6221665,联系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市政府经济大厦D931室。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鹰府办字〔2021〕44号)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一)组织保障情况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协调具体工作,局办公室适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务公开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5条;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回应群众关心的城镇脱贫解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等热点问题,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政策解读和工作开展情况,公布市属社会组织年检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布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养老服务事项办理等重点热点信息30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按照《条例》规定,单位人事变动后,我局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全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8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6人。
2.2021年度,我局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4次,工作协调会议13次;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培训76人次。
(五)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办的统一部署下,在市大数据中心的统一安排下,我局对照《条例》要求,认真梳理网上信息公开栏目,配合完成养老服务栏目的建立和完善。目前,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民政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效果较好,群众意见反馈及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度,我局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经办人,细化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部署、有人抓、有人做,目前,我局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工作经费实报实销。调整了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鹰潭市民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民意调查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在完成复文后也同步在网上向社会公开。2021年,我局全年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制定任何查阅民政信息的收费事项,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九)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由我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共6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回复。代表和委员对我局的办理工作全部给予了“满意”答复。复文全文已在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站民政信息公开专栏同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关切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1.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知识需要加强,目前,我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如何有效准确公开政务信息还不是很清楚。2.政务公开流程需要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效率需要不断提高。3.政务公开的形式需要不断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保密和网络安全政策知识宣讲,不断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公开流程,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