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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1/2022-08314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1/2022-08314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聚焦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66条,其中官网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830条,“鹰潭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5条,鹰潭在线移动客户端发布信息1401主动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六稳六保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及时公开了部门及局属单位2021财政预算和2020年度财政决算全年共办理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21并及时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稿18,做好了本级新制定政策(失业保险市级统收统支)图解和文件公开。

)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件,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了答复。

政务信息管理

1.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制定了《市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实行专人专职落实了“三审三校”制度。

2.加强决策预公开工作。采取了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开了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积极开展了“党风政风热线”访谈直播节目,线上面对面答复网民提问。

3.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多渠道互动,满足公众获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的需求,2021年度通过12333咨询服务热线受理有效咨询投诉共计14.63万人次,通过局网站12345热线百姓问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受理530条,群众来电来访提出的问题均得到妥善处理答复。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用好信息公开平台。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栏目设置,新增了党史学习教育、职称与人才工作及人社惠企3个专题专栏,强化了内容保障,在信息发布上做到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同源同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组织开展了政务新媒体整治清理工作。

2.完成系统的IPv6改造执行IPv6网络实名制,升级了局属网站、智慧人社app等应用,适应了国家IPv6标准。

)监督保障

制定了《鹰潭市人社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新闻(政务信息)媒体报道情况设为加分项目,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确定由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其他各科室协作配合,明确网站对应栏目的责任科室、报送人员和更新频率,每个科室都确定了一名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4.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1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1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1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各科室(局属单位)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新《条例》,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