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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6/2022-08319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6/2022-08319
发文机关: 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按照鹰潭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鹰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鹰潭市体育馆路人防大厦10楼,邮编:335000,电话:0701-7073670)。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年,鹰潭市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安排,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并安排专人进行对接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运转,提高政府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

1.加强领导、细化分工,推动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确定局行政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门,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也相应确定了工作部门,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注重学习、落实专人强化工作保障。全系统安排了专(兼)职人员2人具体收集、梳理、上报信息工作。而是加大投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配备了相关设备和办公用具。及时转发《条例》至局属各单位组织学习,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填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完善机制、狠抓落实,规范工作运行一是建立预先审核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原则,把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符合《鹰潭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鹰潭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语言表述、统计数据是否准确;对外发布范围是否适宜;有无敏感信息,是否会引起社会不安定因素等,作为 审查内容。二是建立保密审核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接待办理制度。明确了局行政办公室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答复要求,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答复时限等,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1年度,我局面向社会主动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共计2409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通过官网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024条,“鹰潭市交通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27条,鹰潭在线移动客户端发布信息519条,另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体公开339余条。同时,2021年度我市12328交通服务热线受理有效咨询投诉并回复共计3413次,群众满意度非常高,在全省地市排名靠前;市12345热线平台633条,受理答复百姓问政投诉咨询46件,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域一体化平台10条,群众来电来访提出意见、建议都得到妥善处理并及时答复,全年共办理市人大建议和市政协提案6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2021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6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95条,留言办理7条。主要内容为交通工作中的政务动态及相关信息。此外为了方便民众浏览统计信息,还通过微信发布了交通工作信息。

3.信息公开的形式。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21年,我局仍然把“鹰潭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在网站公开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邮政编码,并依申请向公众公开办事指南、办理时限等。今年收到1条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并及时予以答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里一定成效,但是对标对表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业务科室需要公开的内容还需要业务部门催告;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二)具体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强化主动依法公开的意识,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