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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4/2023-00515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4/2023-00515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今年以来,通过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15条,其中政府网站及部门网站公开信息702条,通过“鹰潭在线”手机客户端公开信息203条,通过微信公开信息110条。

(二)政策解读方面。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率达100%。并积极探索政策解读新的解读形式,目前采用了新闻发布会、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解读形式。针对《鹰潭市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鹰潭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让老百姓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有更清晰的认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共接到8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了申请人。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发布了鹰潭市招标投标信息共22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施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77条。

(五)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发布了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22条,财政预决算4条。主动公开了《鹰潭市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鹰潭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鹰潭市将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分配管理和鹰潭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同时以高品质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与新闻媒体联合推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我承诺》专栏,将用水用气条款优化、加强招标投标监管等方面工作向社会和公众做出承诺,公布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公众回应关切方面。由市住建局召开了《鹰潭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鹰潭市对公租房年人均收入标准和租金标准调整 》2次新闻发布会,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解答了市民关心的问题,通过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分年度实施,大力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共10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回复,代表和委员对我局的办理工作全部给予了“满意”答复,复文已在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专栏同步公开。

(七)平台建设方面。通过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完善了门户网站的栏目,保障了网站内容,并依托部门信箱和热线电话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更好地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不断拓宽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各大媒体平台,打造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矩阵,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获知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我局有部分干部职工还没有意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力度不够。

改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以《2022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责任科室,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全年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