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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6/2023-00538 发文机关: 市应急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6/2023-00538
发文机关: 市应急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鹰潭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应急局严格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应急管理政府公开,不断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扩大公众参与力度,进一步提高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助力防范化解城市重大风险。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主动拓展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市应急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项信息内容,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政策解读、草案意见征集、建议提案答复等信息公开,主动宣传本市应急管理有关政策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开展了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10·13”国际减灾日等系列主题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43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42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426条,鹰潭在线客户端公开信息42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1个,具体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2人。二是保密审核到位。对每一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提交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保密审核,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认真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决策预公开征求意见,实时更新应急预案、预警应对相关工作动态,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4.平台建设情况。根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了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了相关内容,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加强了工作动态、学习宣传、政策形势等栏目的更新公布,并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公开各项应急管理信息,努力搭建信息公开多渠道。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贯彻执行《鹰潭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试行)》,完善了局政务公开体系架构。强化了网站信息安全管理,明确1名同志专门管理网站账号,及时更换密码,要求发布政务信息必须经过审签,不得泄露有关个人隐私的合法诉求,不得转发、转载对个人权益可能造成损害的信息内容,做到合法合规、安全保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度,市应急管理局在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方面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是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和我局主责主业结合不够紧密,两结合两促进做的不够好。

(二)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局所有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提高信息公开严谨性、权威性从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

2.及时做好公开。以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加强与省、市级行业媒体互动,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3.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提高解读率,丰富解读形式;同时,对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确保高质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