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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2/2023-00532 发文机关: 市乡村振兴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2/2023-00532
发文机关: 市乡村振兴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92条。其中,市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信息101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601条,鹰潭在线公开信息290条。发布建议提案办理2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情况

2022年我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一是有组织,组建了以汪荣中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有机构有专人,由乡村建设科专门负责牵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有制度,印发了《市乡村振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的起草、审核、发布、信息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四)平台建设

2022年,在市政办公室精心指导下,我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对部分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发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信息的基础上加大国家、省、市、区(市)乡村治理、乡村建设等方面政策新闻推送力度,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对所有科室信息公开进行了任务分工,并纳入年度科室绩效考核范围。同时,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都严格落实了“科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信息发布员审核,网络安全分管领导审核”的四级审核机制,并做好了备案,做到了信息发布有源可查,有责可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面总结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新的进展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尤其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主要还是文字和图片,缺少多样性,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2023年,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的工作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做好微信公众号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五是做好网站留言等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鹰潭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