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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7/2023-00535 发文机关: 市国资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7/2023-00535
发文机关: 市国资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国资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鹰潭市国资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从国资系统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涉及工作动态、图片新闻、党建工作、公告公示等方面,其中规章本年新制作数量为0,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为0,本年新公开数量0,对外公开总数量为0;不存在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不存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2年全市“两会”及闭会期间,我委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合计0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受理并按期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委办公室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全委政务信息公开的督办、重要信息的审定和发布,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各科室室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科室政务信息的计划和更新、审查。我委多措并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与准确。

(四)监督保障

为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夯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审核和发布工作。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已发布信息内容排查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安全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等方面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有待扩大,及时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工作重视度和推进力度有待加大。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和提升: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使公开内容更具实效性和及时性,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提升各科室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市政府和市国资委部门网站权威性强、受众面广、点击率高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进一步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三)强化宣传拓宽公开渠道。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全方位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介进行多方式宣传,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着力打造一个有内容,有影响力的国资媒体平台。

    (四)完善政府集约网站功能。结合新时期政府网站的发展新趋势,总结现有经验,科学谋划、精细组织,扎实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 〔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