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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1/2024-00482 发文机关: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1/2024-00482
发文机关: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由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纵深推进主动公开。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设专题,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促进和扩大消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和进展情况90条。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电、公共交通、环境保护、文化体育等领域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工作推进信息、适用主体清单、信息公开制度等信息65条。持续加强政府会议开放,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和新闻媒体发布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信息25条,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邀请企业界和商协会代表参与。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通过线下、线上活动相结合的模式,“组团式”开展政策宣讲进专区、进园区、进社区。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进行答复,全年共通过网络、邮寄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38件,均在法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在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122个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下载、关联解读等功能。组织编制“鹰潭市政务便民地图”,归集中心城区便民高频事项地图信息165条,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实效性、直观性。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制度,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运维,构建“技术保障、内容发布、读网检查、评估咨询”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全年编发市政府公报6期,刊登市政府文件21篇、市政府办文件37篇及政务动态14篇,同步在市政府门户网首页政府公报专栏展示公报数字版。组织各地、各部门在10月份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共举办30多个专场,邀请市民代表走进政府机关及重大项目现场,以开放活动常态化助力打造“阳光政府”。

(五)强化监督保障。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采取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各区(市)、功能区以及部分市直单位开展调研。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严格执行“周检查、月监测、季通报”常态化监管,反馈问题清单60次,下发工作提示单6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围绕政务公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检查测评问题整改,分层级、分主题开展业务培训3场、18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9

101

1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不够规范,与政府网站要求仍有差距。二是信息检索功能不够精准,在智能问答、智能推送方面有较大提升的空间。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形式较少。

改进情况:一是完善市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责任和信息发布指南,强化相关单位日常维护责任,提升信息发布审校整体水平。二是针对企业和群众查询的高频事项,完善相关数据库、增加功能模块,提升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精准度。三是加强与市政府新闻办、市级媒体沟通合作,推动各部门常态化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开展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