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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6/2024-00766 发文机关: 市科技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6/2024-00766
发文机关: 市科技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网站、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营能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共200条,其中:工作动态相关信息44政策文件相关信息9条,公示公告27、机构人员变更信息1条等,确保了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依申请公开

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规定,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管理,建立健全市科技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牢牢把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总基调加强信息公开管理,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完善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2023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88条,其中:决策公开信息8条;执行公开信息48条;管理公开信息28条;结果公开信息4条。目前,信息公开效果较好,群众意见反馈及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市局办公室作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中心作用,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职能。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鹰潭科技局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年度任务,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特别是业务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不够主动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丰富,特别是政策公开和解读的方式可适当生动形象,增强可读性;三是网站的互动回应、调查征集内容比较少

2024年,鹰潭科技局将继续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工作流程,做到及时更新、定期发布,加强对科技创新、惠企政策等的宣传,与群众做好互动,倾听群众的心声,发挥官网的窗口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规范管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立网站建设工作和政务公开审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日常运行维护时要定期检查,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