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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9/2024-00561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9/2024-00561
发文机关: 市司法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社会公众关切,精准解读政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政务平台,规范监督保障,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公开形式,以更全面、及时、规范、透明的信息公开提供更便民的政务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整理、依法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政务信息采集和发布流程。2023年,市司法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件。“法治鹰潭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9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市司法局2023年度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申请,申请人为自然人,已依法按期办结。

(三)平台建设。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信息,结合受众的阅读习惯和学法需求,高效运营“法治鹰潭网”微信公众号,为群众传播法律知识、阐释法律误区,有效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

(四)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明确由一名班子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考核标准,落实保密要求,不断规范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不足。公开的规范性还需提高。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细化,信息发布的标准越来越高。2023年,我局对公开信息的种类进行了严格界定,信息发布数量、质量虽然有所提高,但是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2024年,我局将以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和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一是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我局承担的重点任务,提高政务公开标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明确责任科室,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发布。二是提高公众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重大决策公众意见征集机制,规范新闻发布,及时主动回应社会焦点、热点问题。三是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程序合规。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