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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4/2024-00464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4/2024-00464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安排2023年我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实效,通过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法规、重点领域等政务公开信息,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政府信息。今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45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接到15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了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建设。我局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务求做到表述规范准确,坚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安全性审查,及时回应并解决群众关切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解读形式,通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解读,2023年发布各类解读材料5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政府网站日常巡检与季度检查相结合的监测机制,有力维护了信息公开平台安全。对互动交流、功能设置、语言表述以及错别字等情况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有序运行。通过使用微信公众号平台“鹰潭住建”,提高了新媒体网络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全面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机构内部的保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在通过各种发布渠道公布政府信息时,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深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强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