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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2/2024-00817 发文机关: 市卫健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2/2024-00817
发文机关: 市卫健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要求,结合鹰潭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办公室,电话:6222448,邮箱:ytswjw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推动了工作效能的提升和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4条,其中网站共发布信息411条,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203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要求,牢牢把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总基调,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按照信息来源实行分类分级审查审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完善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2023年对涉及本市卫生健康方面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和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都及时给予了回应,全年回应414件,满意率98%。(政府网站留言有16条,满意率100%)。全年公开行政执法信息52条,行政收费信息1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3条,重大政策措施解读3条,执法类信息24条,财务信息4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3条,健康科普信息112条。

(五)监督保障

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市卫健委作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中心作用,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职能。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数量、质量还需提升和加强。下一步,市卫健委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在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等方面下功夫,更加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