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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5/2024-00472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5/2024-00472
发文机关: 市统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由鹰潭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鹰潭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全市重点统计工作,紧盯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包括鹰潭市政府门户网站、鹰潭市统计局网站、鹰潭统计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各类简报资料等。2023年度,市统计局认真贯彻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任务要点,及时主动公开统计有关的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机构设置、人事信息、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相关信息,不断提升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的便利度。全年通过鹰潭市统计局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75条,网站全年度总浏览量647310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89770个。通过鹰潭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公开信息197条,向社会各界提供《鹰潭统计年鉴》数百本。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要求,建立市统计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回复公众咨询。

1.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23年度42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为100%。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42件。涉及内容:统计数据,年鉴资料等。

2.受理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 42件,予以公开件数42 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更新与维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鹰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发布前,严格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发公文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借力鹰潭市政府门户网站、鹰潭市统计局网站、鹰潭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及时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分析经济形势,有针对性解疑释惑,维护统计数据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工作安排,进一步规范化使用鹰潭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平台,线下受理的申请件,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录入网上受理平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规范性。进一步强化网站功能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提质升级网站智能化功能,实现网站无障碍浏览。加强鹰潭市统计局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办事服务功能。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搭建公众互动平台,及时回应公众咨询。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加大信息推送频次,采用图解、动画、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法制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网站管理科室为市统计局电子计算中心,负责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内容的监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网站信息发布相关要求。利用网站平台,及时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0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0

0

0

0

0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鹰潭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重点不够突出、不够丰富;二是公开的内容更新维护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栏目设置还存欠缺,需要进行优化调整。针对以上不足,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规范信息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等各环节程序,明确分工,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加强公开的及时性。三是进一步优化调整市统计局网站栏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鹰潭市统计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鹰潭市统计局联系(联系电话:0701-6441730)。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