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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6/2024-00473 发文机关: 市应急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6/2024-00473
发文机关: 市应急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文件要求,编制鹰潭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线,着力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通过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以及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200余条,通过“鹰潭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459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19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知识的知晓率,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2.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1条,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未产生行政复议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严格政务新媒体管理,明确信息发布范围、信息发布时限、信息保障责任等事项,将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落实信息审查机制,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核”机制,保证信息的事实准确、依据合法、行文规范。

4.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完善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功能,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安排专人做好系统运维保障,确保各类信息图片、内容显示正常,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应急预警、应急预案、突发事件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建设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广泛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

5.监督保障情况。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严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积极参加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办理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依法依规。加大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督查力度,督促有关处室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及时对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文件进行解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公开的实用性、便民性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和宣传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1、是加快推进门户网站改版,使目录内容更加清晰合理,更加符合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实际。

2、是组织开展好局机关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3、是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考核,推动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