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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9/2024-00602 发文机关: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9/2024-00602
发文机关: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鹰潭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01-6221235,联系地址:鹰潭市体育馆路人防大楼。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专门指定办公室人员管理此项工作,现配备兼职人员1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我办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国防动员部门作为政府序列中唯一的按“准军事化”标准建设和受军政双重领导的政府部门,战备属性决定了工作保密要求相比其他机关更高。一年来,对能够公开的行政许可、财政信息、信息化建设、防灾救灾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及时发布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外的所有政府信息能公开尽量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

(五)监督保障

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职能。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因人员较少且人事变动频繁,出现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信息公开知识掌握不够等问题。

改进情况: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政策信息,为公众获得信息提供方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