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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3/2025-00441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3/2025-00441
发文机关: 市发改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发改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发改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公开责任、细化公开任务、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以来,我委通过网站和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88条,其中在委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05条,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信息51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公开范围包括工作动态、概况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专题专栏、重点领域信息等栏目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社会各界通过委网站互动平台、信函等形式提出的12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会同相关业务处室及时响应、认真办理,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高效规范且在规定时限内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聚焦发展改革重点和中心工作,重点从政策措施解读、重大项目信息、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价格收费、能源管理、社会事业建设等领域提升信息内容质量,扩大了信息发布的受众面。进一步优化了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进行信息内容安全审查,所有信息发布在分管领导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主要领导把关后,方可在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了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的运维管理,制定并下达了各科室信息报送工作任务,委网站新开设了“党纪学习教育”专栏,保持了网站栏目更新频率,“信用鹰潭”网站向社会公示“双公示”“红黑名单”“信用承诺”等各类信用信息超25万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58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07条,提高了新媒体账号的活跃度,方便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委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知名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详细梳理了12项信息公开主要任务,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加强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填写《鹰潭市发改委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表》,牢牢把握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社会公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完善政务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内容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4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