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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9/2025-00453 发文机关: 市林业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9/2025-00453
发文机关: 市林业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到2024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整理、依法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政务信息采集和发布流程。2024年,市林业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部门网站共公开信息439条,政策文件及解读3件:政务微博公开信息44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安排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坚持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同时加大对经办人员的保密工作培训,坚决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规范做好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网站管理,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本年度部门信息公开专题专栏新增鹰潭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栏,发布信息2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认真督促各相关科室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的规范性还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还不够强,专职人员配置少,专业素养、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培训,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等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明确责任科室,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加大图文、视频、问答等解读方式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鹰潭市林业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