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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0/2025-00462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0/2025-00462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鹰潭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xzfw.yingt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鹰潭市月湖区湖西路50号,电话:0701-6264007,邮编:335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增强群众获得感为核心,不断创新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增强政府政策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高效的政务服务体验。

)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公众关注焦点和社会舆论,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政务服务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新闻等,实时发布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4年,通过鹰潭市行政审批局部门网站公开信息669,江西省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开信息97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5条。同时,做好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主动公开和深入解读,及时公开了部门及局属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全年共收到留言办理5条,均第一时间回复办结。

)依申请公开情况

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始终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不断完善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全年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的动态更新。在信息公开方面,鹰潭市行政审批局始终坚持动态更新的原则,及时发布最新的办事指南、服务事项以及行政许可与备案类审批公示信息等。通过完善信息更新机制,确保公众能随时获取准确、全面的政务信息,从而提高政府服务的响应速度和群众的满意度。

2、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流程。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采取“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每一条政务信息准确无误、不含敏感词汇、不涉及公民隐私泄露等问题。

3、加强网站内容管理。为了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鹰潭市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网站内容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网站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敏感信息,确保发布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避免错误信息的传播和公民个人信息的不当泄露,进一步提升了政务信息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整合多元化信息发布渠道,包括部门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确保政务信息的高质量、权威性与准确性。利用多渠道平台发布信息,及时发布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信息。此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的群众需求,实施分类与分级管理,开设了不同专题专栏,确保各类政务资讯覆盖各个受众群体。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评价机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各项工作内容,明确各栏目责任科室、报送人员以及信息更新的频率,定期评估工作执行情况,确保每项任务都能落到实处,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二是定期开展自查与整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自查内容包括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始终保持高标准、严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6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政策解读的形式、栏目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上。某些栏目更新频率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信息内容存在滞后现象,导致网站内容未能充分反映最新的政策变化和行政审批动态,从而降低了网站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问题改进情况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继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重大政策解读回应,运用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完善责任分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鹰潭市行政审批局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对信息处理费进行收取2024度依申请公开数为0,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