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1/2023-06367 |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1/2023-06367 |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2年度决算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处级;经费保障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起草有关政策措施,提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二)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个人业务咨询,参保登记、 缴费核定,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移;承担市本级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职业年金、工伤待遇计算等社会保险业务的经办工作。
(三)承办各项社会保险资金的具体运行、统计、会计核算工作,依法开展社保登记、缴费核定、档案建立、内控稽核、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四)承担市社会保险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负责起草有关经办业务的操作办法或规定;
(五)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六)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七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业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业务科)、基金财务科、社会化服务科、稽核科。
本单位2022年年末编制数25人,年末实有人数46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在编在职人员21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聘用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760.1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276万元,增长57%;本年收入合计760.11万元,较2021年增加282.59万元,增长59.2%,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收入较上年对比含了代财政发放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离休建老等生活补助。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60.1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760.1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60.11元,较2021年增加276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支出较上年对比含了代财政发放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离休建老等生活补助。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指标年末交回财政,所以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8.64万元,占32.7%;项目支出511.47万元,占6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97万元,决算数为76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93万元,决算数为72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4%,主要原因是:2022年决算支出较上年对比含了代财政发放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离休建老等生活补助。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99万元,决算数为2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6万元,决算数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部分支出年初未做预算,因为此项支出是代财政发放的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老师生活补助,代财政发放的项目当年不做入本单位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6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1.23万元,较2021年减少92.77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2022年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使用项目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94万元,较2021年减少42.54 万元,下降59.5%,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压减办公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4万元,较2021年减少4.2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2022年聘用人员奖励补助等使用项目经费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7.62万元,较2021年增加4.22万元,增长下降124.1%,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2022年购入了一台嵌入式叫号机及五台笔记本电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 万元,决算数为0.9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7%,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06万元,增长6.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94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7%,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06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与2021年公务接待费基本持平。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9批,累计接待14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无增加;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无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1万元,降低51.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办公经费开支。
(若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则按以下格式说明:“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鹰潭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2.5%。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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