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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8/2023-06359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3-10-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8/2023-06359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3-10-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受理市场监管领域举报投诉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的实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区(市)党委、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统筹推进全市标准化建设。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制定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管理工作。组织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指导区(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疫苗、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开展对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

(十七)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2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科技与应急管理科、组织人事科、新闻宣传科、财务审计科、法规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管科、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科、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监管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特殊食品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管科、商标监管科、知识产权科、药品监管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市局直属不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个: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保障中心、鹰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指挥中心。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63人,其中在职人员15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1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4616.6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465.54 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4616.69万元,较2021年减少337.78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专项任务及专项资金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563.3万元,占98.8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3.39万元,占1.1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4616.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605.37万元,较2021年减少814.64万元,下降15.0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11.31万元,较2021年增加11.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自有资金结转下年。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82万元,占51.72%;项目支出2223.37万元,占48.2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29万元,决算数为45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2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1.94万元,决算数为353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89%,主要原因是:中央补助资金与省级补助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奖补,为临时追加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7.19万元,决算数为66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07%,主要原因是:补发2020年绩效奖清算。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9.83万元,决算数为17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05万元,决算数为14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临时追加项目,为退休人员一次性西藏工作补贴,选调生安家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41.15万元,较2021年增加540.22万元,增长33.74%,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一批行政及事业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7万元,较2021年减少119.53万元,下降40.9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差异。本年电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的年初预算列入了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28万元,较2021年减少33.1万元,下降32.65%,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0.28万元,增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基本资本性支出,未采购基本办公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1.65万元,决算数为21.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50.5万元,下降69.9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保持一致,无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度均无人出国(境)。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保持一致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人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3万元,决算数为1.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3.96万元,下降76.30%,主要原因是今年来我局考察学习的人数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保持一致的主要原因是:全年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数相等。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0批,累计接待9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20.42万元,决算数为20.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46.54万元,下降69.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全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42万元,决算数为20.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5.65万元,增长38.25%,主要原因是上年新购置车辆增加运维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预算与实际支出相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81万元,降低40.9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列支差异。本年电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的年初预算列入了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2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4.7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0.53%;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8.36%,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1.39%。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为0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144.8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6.47%。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将2022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监管省级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

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

会办公室)


资金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 金总额

55.53

55.53

55.53

10

100

10


其中: 财政拨

55.53

55.53

55.53

-

100

-


其他资 金

0

0

0

-

0

-




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完成实际情况


守住安全底线,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全 力保障全省人民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守住安全底线,不出现重大质量

安全事件,全力保障全省人民用

药用械用妆安全


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

实际完成 值

分值

得分

执行率偏

差原因分

析及改进

措施


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

数量

开展重点 食品品种 专项检查

>=1 次

1

10

10



食品抽样 检验批次

>=3500 批 次

3865

10

10



质量

“两品一 械 ”抽验 不合格核

=100%

100

10

10






查处置率







全覆盖例 行检查质 量合格率

>=90%

100

10

10



时效

抽验任务 完成时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00

10

10



成本

食品抽样 检验成本

=555300

5553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合格产品

市场占有

稳步上升

100

10

10



社会效益

对“两品

一械 ”质

量安全危

害隐患的

防控

有效防控

100

10

1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 响

食品经营 安全监管 能力水平

持续提升

100

5

5



满意度

满意度

公众对食

品生产安

全监管满

意度

>=90%

100

5

5




总计

100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1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2022年度决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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