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1/2023-00670 | 发文机关: 市文广新旅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1/2023-00670 |
发文机关: 市文广新旅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提交审议、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
(二)统筹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研究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生产、艺术教育及培训研究,规划、引导公共文化艺术产品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和建设,依法规范全市文化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等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查工作,负责市级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和重大展览项目的审核工作和省级以上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和重大展览项目的报批工作,指导文物执法工作,负责申报和管理文物维修经费。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广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节目。承接省广电网络公司地方经济权益等事务。负责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含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播出等机构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射功率、电视加扰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全市新闻出版事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图书、报刊、电子等各类出版物的审核和监管,审核和监管互联网出版活动。负责全市范围内印刷复制业、报刊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制作单位的管理。负责记者站及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五)对鹰潭市广播电视台实施行政管理,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共有预算单位8个,包括局本级和7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58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3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7人;实有人数252人,其中:在职人数137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5人、工勤人员8人;财聘人员7人;退休人员108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690.07万元,比上年增1983.13万元,主要原因为月度绩效纳入预算、上年结转结余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7.56万元,比上年增1140.77万元,主要原因为月度绩效纳入预算;其他收入42万元,比上年增41.85万元,主要原因为实有资金纳入预算;上年结转(结余)800.51万元,比上年增加100%。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690.07万元,比上年增1983.1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74.36万元,比上年增1077.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68.45万元,比上年增718.91万元,主要原因为月度绩效纳入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158.56万元,比上年增20.74万元,主要表现在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35万元,比上年增338.17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月度绩效纳入预算;项目支出1015.71万元,比上年增905.71万元,主要原因为实有资金纳入预算、博物馆新增市级免费开发项目预算增加、上年结转结余增加,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984.21万元、资本性支出3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95.86万元,比上年增1532.01万元,主要原因为月度绩效纳入预算、上年结转结余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63万元,比上年增427.1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月度绩效纳入预算;卫生健康支出180.34万元,比上年增13.47万元,主要表现在人员变动;住房保障支出127.24万元,比上年增10.55万元,主要表现在主要表现在人员变动。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68.45万元,比上年增718.91万元,主要原因为月度绩效纳入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77万元,比上年增931.45万元,主要表现在人员增加、实有资金纳入预算、上年结转结余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35万元,比上年增338.17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月度绩效纳入预算;资本性支出31.5万元,比上年减5.4万元,主要表现办公设备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47.56万元,比上年增1140.7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53.35万元,比上年增689.65万元,主要原因为月度绩效纳入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63万元,比上年增427.1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月度绩效纳入预算;卫生健康支出180.34万元,比上年增13.47万元,主要表现在人员变动;住房保障支出127.24万元,比上年增10.55万元,主要表现在主要表现在人员变动。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60.36万元,比上年增1063.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68.45万元,比上年增718.91万元,主要原因为月度绩效纳入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144.56万元,比上年增6.74万元,主要表现在人员变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35万元,比上年增338.17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月度绩效纳入预算;项目支出187.2万元,比上年增77.2万元,主要原因为实有资金纳入预算、博物馆新增市级免费开发项目预算,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5.7万元、资本性支出3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86.46万元,其中:办公费2.99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06、水费0.11万元、电费5.5万元、邮电费0.7万元、取暖费2.28万元、差旅费2.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9.76万元、劳务费0.9万元、委托业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8.46万元、福利费4.64万元、其他交通费45.18万元、其他0.68万元。其他下属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72.1万元,其中:办公费7.5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7万元、取暖费2.57万元、差旅费5.33万元、公务接待费8.04万元、劳务费14万元、工会经费16.8万元、福利费5.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4.8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拨款2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2万元,其他收入28万元。具体项目如下:事业发展专项-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经费项目、事业发展专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非税成本收入项目、事业发展专项-扫黄打非专项、实有资金项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文物普查征集及保护专项、美术馆免费开放项目、八0七台中波发射台维护费项目、八0七台运行维护费项目、图书馆免费开放项目、文化创造与保护专项、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博物馆免费开放项目;其中事业发展专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绩效情况如下:1.项目概述:事业发展专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是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金额10万元,为了为了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2.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主体是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项目周期为一年期限。3.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设备购置维修改造较上年改善,平均每个农家书屋更新图书种数≥60 种;质量指标是行政村应急广播通达率较上年提高,发射机满频率、满时间、满调制度播出率达90%;成本指标是10万元,时效指标是1年;社会效益指标是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国民综合阅读率≥75%,国民体质有效改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效提高;满意度指标是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8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7.2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2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21万元),比上年减1.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
第三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鹰潭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给鹰潭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事业单位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单位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和利息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指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机关,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买住房的支出。
三、“ 三公” 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及其它费用。
详见附件。文旅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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