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4/2025-00682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2-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4/2025-00682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2-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是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主管市区城市桥梁工作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编制市区20座城市桥梁的年度检测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市区20座城市桥梁的日常动态化管理、维修、养护职责。
(四)负责桥梁养护维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负责新建城市桥梁设施的移交接管工作,建立桥梁的一桥一档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小计1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5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69.76万元,比上年增加2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76万元,比上年增加20.4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69.76万元,比上年增加20.4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9.76万元,比上年增加20.4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9.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7.5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8.22万元,比上年减少3.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08万元,比上年增加2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0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 0.1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9.71万元,比上年增加2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9.76万元,较上年增加20.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7.5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8.22万元,比上年减少3.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0.08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0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 0.18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9.76万元,比上年增加22.2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9.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支出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机关运行费预算10.05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出(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第三部分 鹰潭市城市桥梁养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城乡公共设施-其他城乡公共设施支出反映城市桥梁在内的市政公共设施运行的支出,包含桥梁维护人员经费及桥梁维护费、桥梁检测费及桥梁相关航标维护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