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1/2025-00709 | 发文机关: 市文广旅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2-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1/2025-00709 |
发文机关: 市文广旅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2-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文化、旅游、广电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提交审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
(二)统筹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电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生产、艺术教育及培训研究,规划、引导公共文化艺术产品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市场发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和建设,依法规范全市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等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二)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督查工作,负责市级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和重大展览项目的审核工作和省级以上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和重大展览项目的报批工作,指导文物执法工作,负责申报和管理文物维修经费。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广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节目。承接省广电网络公司地方经济权益等事务。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含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播出等机构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发射功率、电视加扰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共有9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宣传推广科、文化艺术科、法规科、产业发展科、广播影视科、文物科、机关党委;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实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人数22人,包括行政人员21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35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5282.14万元,比上年增443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艺术中心房屋租赁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8.43万元,比上年增4583.6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艺术中心房屋租赁费;其他收入10万元,与上年一致;上年结转(结余)83.71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5282.14万元,比上年增4437.4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9.95万元,比上年减2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4.51万元,比上年减132.1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月度基础绩效纳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32.07万元,比上年减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37万元,比上年增118.3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月度基础绩效纳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2.39万元;项目支出4712.19万元,比上年增4458.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艺术中心房屋租赁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0.19万元,比上年增4446.2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房屋租赁费、资本性支出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77.84万元,比上年增445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艺术中心房屋租赁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64万元,比上年增2.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职级变动;卫生健康支出14.1万元,比上年减16.52万元,主要表现本年无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22.56万元,比上年减2.41万元,主要表现在人员变动。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4.51万元,比上年减122.16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月度基础绩效纳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4732.26万元,比上年增4441.58万元,主要表现在增加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艺术中心房屋租赁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37万元,比上年增118.3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月度基础绩效纳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资本性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0.39万元,主要表现在办公家具设备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88.43万元,比上年增4583.69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84.13万元,比上年增4600.59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艺术中心房屋租赁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64万元,比上年增2.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职级变动;卫生健康支出14.1万元,比上年减16.52万元,主要表现本年无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保障支出22.56万元,比上年减2.41万元,主要表现在人员变动。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69.95万元,比上年减2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4.51万元,比上年减132.1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月度基础绩效纳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32.07万元,比上年减4.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37万元,比上年增118.3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月度基础绩效纳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2.39万元;项目支出4618.48万元,比上年增4604.4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艺术中心房屋租赁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616.48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运行费预算32.07万元,比上年减4.6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及人员变动,分别是:印刷费1.5万元、取暖费1.37万元、公务接待费8.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94万元、其他0.6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政府采购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拨款471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18.48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3.7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两馆房屋租赁费项目、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鹰潭市文旅局实有资金项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结转)、中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结转)、中央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结转)。
其中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是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为了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2.立项依据: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鹰办发〔2016〕15号)。
3.实施主体: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4.实施方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设备购置维修改造较上年改善,平均每个农家书屋更新图书种数≥60 种;行政村应急广播通达率较上年提高,发射机满频率、满时间、满调制度播出率达9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国民综合阅读率≥75%,国民体质有效改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有效提高。
5.实施周期:项目周期为一年期限。
6.绩效目标: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 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7.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5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7万元,较上年减3万元。
公务接待费8.57万元,比上年减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
第三部分 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指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机关,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买住房的支出。
三、“ 三公” 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及其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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