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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7/2025-00742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5-02-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7/2025-00742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5-02-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鹰潭市水利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有:

1、负责保障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

4、负责做好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和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组织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

7、指导水利建设与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11、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鹰潭市水利局机关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6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5人。

实有人数80人,其中:在职38人,包括行政人员18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5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45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97.35万元,比上年减少6357.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2.92万元,比上年减少1740.04万元;其他收入702.56万元,比上年减少2059.5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61.88万元,比上年减少2558.09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897.35万元,比上年减少6357.6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9.2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9.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45万元;项目支出1018.09万元,比上年减少6360.68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6.23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861.8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比上年减少5.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补助23.83万元),比上年减少22.91万元;农林水支1759.0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51.02万元,水利工程建设861.86万元,水土保持15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40万元,防汛2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336.93万元),比上年减少2740.9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8.67万元),比上年减少3.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89.44万元,比上年减少13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45万元,比上年增加146.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6万元,比上年减少137.74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861.86万元,比上年减少2669.3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鹰潭市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32.92万元,比上年减少1740.0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万元),比上年减少5.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补助23.83万元),比上年减少22.91万元;农林水支出894.5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51.02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4.21万元,水土保持15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40万元,防汛2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334.35万元),比上年减少9.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8.67万元),比上年减少3.3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9.2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45万元;项目支出156.21万元,比上年减少1742.7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6.2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水利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169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鹰潭市水利局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市水利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37万元,比2024年减少了8.8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在职人员减少。具体安排如下:

1、办公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各科目间调剂使用。

2、取暖费1.99万元,比上年增加1.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单独安排取暖费。

4、公务接待费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万元。),全口径统计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公务接待。

5、其他交通费用19.25万元,较上年减少1.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人员退休,人员减少,车补经费减少。

6、工会经费11.29万元,较上年增加9.29万元。主要原因是:优先安排工会福利。

7、差旅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2024年未安排差旅费,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经费调剂使用。

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4万元,较上年增加0.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2025年度经费各科目调剂安排。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市水利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5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水利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拨款85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21万元,其他收入70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2025年水土保持费、2025年水资源费、河长制工作经费、四个电排站工作经费、港口水闸运行管理费、城防维养项目工作经费、安全生产及水旱灾害防工作经费、鹰潭市幸福河湖项目建设工程资金(实有资金)。

其中鹰潭市幸福河湖项目建设工程资金(实有资金)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水管输水工程、岸线工程、建筑改造及潭公园功能及品质提升工程四个部分内容。原水管输水工程内为新建输水管道2.92km;岸线工程内容为新建巡检步道1.3km(含新建人行引桥200m);建筑改造工程主要为现状鹰潭公园幼儿园环保监测站以及江南水厂宿舍组团共5座建筑物进行改造;鹰潭公园功能及品质提升工程内容为原气排球场改造为双层停车场、新建气排球场以及公园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翻新改造。

2.实施主体:鹰潭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3.实施周期:1年

4.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改造停车场1座、新建气排球场1座;成本指标是原气排球场改造为双层停车场建设540万元,新建气排球场260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是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经济效益指标是提高群众出行效率,改善周边居民停车难问题。

5.年度预算安排:700万元。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市水利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留够基本的额度。

(二)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第三部分  鹰潭市水利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6局机关导出】2025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5-01-14.xls

鹰潭市幸福河湖项目建设工程资金(实有资金)绩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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