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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7/2021-21018 发文机关: 市国资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7/2021-21018
发文机关: 市国资委
文      号: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 2021-01-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鹰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有关要求,由鹰潭市国资委编制。2020年度鹰潭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鹰潭市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鹰潭市国资委,联系电话:6441806,电子邮箱:ytsgzw@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国资委网站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4条,其中规章本年新制作数量为0,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为3,本年新公开数量3,对外公开总数量为3;不存在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不存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2020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申请公开0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情况。

2020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鹰府办字[2020]114号)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的全链条解读机制。2020年我委共推动出台三项政策,一是《进一步完善国有经营性资产租赁管理职能  提升服务水平的若干办法》,二是《鹰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三是《鹰潭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和相关政策解读均已在市国资委官网上发布。

2.召开新闻发布会。2020年我委共召开2场新闻发布会,一是《打造阳光国资新闻发布会》,二是《鹰潭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风险防范提示清单》文件解读新闻发布会。

3.建立健全国企政策制定机制。重要涉企政策及时面向社会公开,积极征求各单位对国企政策制定的意见。

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公开。2020年全市及闭会期间,我委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合计0件。

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监督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确定由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其他各科室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该项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科室,每个科室都确定了一名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信息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信息来源渠道比较单一、服务类信息还不够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较少,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多样性有待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挖掘信息资源,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扩大信息量,并将一系列国有企业相关信息纳入信息公开。

(二)积极组织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做到主动公开。任何公开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并将每一次资产公开拍租、拍卖纳入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

(四)完善规章制度。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我委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主动接受社会公众评议,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 〔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相关信息:

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