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5/2023-06305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1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5/2023-06305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10-1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月湖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月湖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月湖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定、规划、管理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依据全区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承担落实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的责任。
(四)负责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依法征收排污费并负责管理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督、环境统计、信息和宣传教育工作。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承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 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鹰潭市月湖生态环境局。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0 人;年末其他人员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01.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28.52万元,下降53.2 %;本年收入合计201.4万元,较2021年减少128.39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缩减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1.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20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01.4万元,较2021年减少228.52万元,下降53.2%,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00.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零余额额度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01.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12万元,决算数为2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7万元,决算数为1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4万元,决算数为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41万元,决算数为17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9 %,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万元,决算数为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5.53万元,较2021年减少10.15 万元,增长8.1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01万元,较2021年减少20.61 万元,下降40.7 %,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缩减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56万元,较2021年增加55.56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四)资本性支出 0.3万元,较2021年减少11.78万元,下降97.5 %,主要原因是:响应政策缩减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万元,决算数2.72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92万元,下降25.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万元,决算数为 0.13万元,完成预算的21.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累计接待9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考察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万元,决算数为2.59万元,完成预算的92.5%,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87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购置车辆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39万元,降低51.7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本单位纳入2022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8.3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0.7%。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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