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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5/2023-06306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3-10-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5/2023-06306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3-10-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高新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高新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高新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鹰潭市高新生态环境局是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三)负责落实全区减排目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发放,按市里要求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指标,,实施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组织指导、协调高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负责对园区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实施市局制定的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涉核安全协调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放射源防护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九)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中央、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地方开展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和信访件的整改工作。对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履行生态环境工作职责情况提出督查问责建议。

(十)完成高新区管委会、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高新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区生态安全,建设美丽鹰潭。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无设立内设机构。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包括行政人员1人,聘用人员8人,兼职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55.5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99万元,较2021年增加37.87万元,增长32.18%;本年收入合计127.57万元,较2021年增加37.21万元,增长41.18%,主要原因是:收到省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3.57万元,占57.6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4万元,占42.3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37.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7.56万元,较2021年增加47.83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秸秆禁烧项目和发放聘用人员奖励金;年末结转和结余17.99万元,较2021年减少9.98万元,下降35.68%,主要原因是:发放了聘用人员奖励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9.5万元,占72.33%;项目支出38.06万元,占27.6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5万元,决算数为7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1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6万元,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要求。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万元,决算数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要求。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4万元,决算数为6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81%,主要原因是:本年省里下达了秸秆禁烧专项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万元,决算数为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增加了绩效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5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9.94万元,较2021年增加2.21万元,增长(下降)12.4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了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8万元,较2021年减少0.7万元,下降25.18%,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减少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8万元,较2021年增加13.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奖金调整,增加了绩效奖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无支出变化。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决算数为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7万元,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无支出变化。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无支出变化。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决算数为  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有招商任务,增加了招商接待。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0.7万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要求,非必要不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累计接待5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招商工作需要商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无支出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无支出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万元,降低25.1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1.4万元,但接待费支出增加0.7万元,总体减少0.7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6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附件:高新生态环境局项目绩效自评.pdf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 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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