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35/2023-00678 | 发文机关: 市公路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35/2023-00678 |
发文机关: 市公路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统一规划,统一资金调配,编制公路建设养护年度建议计划、年度经费收支预算,下达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年度计划和养路费支出计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的统一建设管理;负责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数量和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组织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计量支付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资金。
(三)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统一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战备、安全应急、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行业统计、环境保护、节能、路史年鉴。
(五)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技术管理和学会工作;组织科技项目攻关;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负责通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开展公路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
(七)指导全市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开展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贵溪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余江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月湖中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市公路路网监控中心。我中心编制人数为215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05人,差额拨款编制10人。
实有在职人数为208人(其中10人为差额编制人员),退休人员236人(其中2人为差额编制人员)。
第二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5528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5.8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9.57%;上级补助收入11769.13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21.29%;为国省道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其他收入27990.48万元,为2023年项目资金和单位实有资金,占预算收入的50.63%,上年结转数为10233.98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8.51%。
本年收入55289.39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2513.7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了1891.95%。主要原因为:1、2022年项目支出全部由市财政编入大预算中,所以我部门在上年度未编制,;2、自2023年开始,实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编制;3、2023年度基础绩效奖励纳入本年预算编制。
(二) 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预算支出总计5528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295.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790.72万元,增加率111.4%;其他收入27990.48万元,较上年增加27719.92万元,增长率为10245.39%,上年结转数10233.98万元,增加率为100%。增长幅度大的主要原因为:1、2022年项目支出全部由市财政编入大预算中,所以我部门在该年度未编制;2、2023年开始实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编制;3、2023年度基础绩效奖励纳入本年预算编制4、本年纳入上年结转数。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4334.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07.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4.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2.22万元。
项目支出50955.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万元;资本性支出40341.1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0233.98万元。
2、按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37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2.22万元;资本性支出40341.1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0233.98万元。
3、按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8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66%;卫生健康支出298.59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54%;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支出53809.08万元,占支出预算的97.32%;住房保障支出263.9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4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总额为5295.8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81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17.33%;卫生健康支出298.59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5.64%;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896.45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73.58%;住房保障支出182.95万元,占财政支出预算的3.4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2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全为一般公务用车12辆,保留的车辆主要是机要通信、应急抢险等业务需要。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对本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3个,涉及预算拨款123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6.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鹰潭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涵盖全中心)、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涵盖全中心)、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涵盖全中心)、农村公路建设省补资金计划(第一批)、普通国省道路危旧桥梁改造工程、迎国评项目资金、贵溪中心业务用房、办公设备购置、采购鹰潭市公路养护智慧化应用系统、改造升级鹰潭市路网监控指挥中心、路网监控平台运维费。
其中贵溪中心业务用房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贵溪中心业务用房项目金额为1236.23万元,为了改善贵溪公路养护中心业务用房环境,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2、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主体是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贵溪中心,方案是贵溪公路养护中心业务用房以及配套的给排水、电气、消防、道路、停车场、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项目用地面积15833.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384.81平方米,项目周期为一年期限。
3、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仓库面积11658.6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5390平方米、绿化2000平方米;质量指标是公路中心业务用房覆盖率≧95%;成本指标是贵溪公路中心业务用房为1700万元;时效指标是按期完成投资;社会效益指标是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满意度指标是社会公众满意度10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5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5万元,主要由公务接待费9.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构成;另外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16万元从其他收入列支。
1、出国经费为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9.6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16万元,较上年减少了5.84万元,主要为本年度我部门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维持部门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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