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8/2023-00687 | 发文机关: 市农粮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8/2023-00687 |
发文机关: 市农粮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2-0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事业发展,在市农业农村粮食局领导和管理下,履行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研究公益事业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农作物、畜牧、水产等种养殖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二)负责全市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引进、选育、试验、示范和科技成果转化。
(三)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四)负责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控工作。
(五)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发展工作技术指导。
(六)负责全市实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七)负责全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八)负责为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服务组织及农民提供信息、咨询、技术、金融等公共服务,参与农业金融政策制定和服务。
(九)负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完成市农业农村粮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五条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中心制度建设、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机关党群、绩效考核、内部督查、政务公开、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信访综治、应急管理等工作。
(二)种植业技术科。负责制定全市种植业栽培、土、肥、水及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种植业栽培、土、肥、水技术和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及农药使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工作;负责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引进、试验、示范、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市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种植业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全市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建设、耕地质量监测、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分等定级、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全市种植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种植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三)畜牧兽医技术科(挂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牌子)。负责拟定全市畜牧兽医、草地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牧兽医和草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引进、选育、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市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畜牧兽医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及疫情的收集与报告、动物疫病防控方案的拟定、动物疫病防治和中兽医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四)水产技术科。负责拟定全市水产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引进、选育、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市生产者、经营者提供水产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全市水产病害防治、水生动物检验工作;负责全市水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五)农机技术科。负责拟定全市农机技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机技术推广应用及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引进、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市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提供农机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全市农机质量监测、质量调查工作;协助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及技术标准、农机管理规范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六)智慧农业与金融服务科。参与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农业金融政策;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及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引进、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全市农业生产者、经营者提供智慧农业与金融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参与农业金融服务指导及项目实施。
(七)科技教育与宣传科。参与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业科技推广发展规划;负责科技推广与科学研究计划编制、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农业科研合作与交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负责做好全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八)种业技术科。参与编制和实施全市农作物良种推广规划;负责全市农作物良种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为农作物生产者、经营者提供种子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公共服务;负责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种子质量抽检和其它委托检验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种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种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事务性工作。
(九)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服务科。负责中心科研基地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与服务,负责中心农业新科技、新品种科研示范基地多学科技术集成示范研究工作;负责中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资产、公共设施等日常管理与应用维护工作;负责中心农业科研对外合作交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57人,其中: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57人。
实有人数106人,其中:在职54人,退休人员49人,遗属3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117.99万元,较上年增加67.2%,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及实有资金支出项目59.55万元纳入今年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44万元;其他收入59.5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117.99万元,较上年增加67.2%,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及实有资金支出项目59.55万元纳入今年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1.39万元,较上年增加58%,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其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68.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66万元;项目支出66.6万元,除实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本年财政安排资金与上年持平。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1.6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14万元,农林水支出749.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6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58.44万元,较上年增加57.78%,原因是人员类费用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51.3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68.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66万元;项目支出7.05万元,本年财政安排资金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14万元,农林水支出689.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6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7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我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市农业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本级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69万元,比2022年下降4%,原因是人员退休财政拨款减少。2023年公用经费中安排:公务接待费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5.7万元、办公费1.78万元、水费及电费6.6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1.29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培训费1.3万元、降温费4.3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万元;服务预算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对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拨款7.0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5万元。无重点绩效项目评价任务。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
2、公务接待费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7万元,较上年减少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7万元, 较上年减少5%)。
第三部分 鹰潭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农业农村(款):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实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
(5)农垦运行(项):反映用于农垦方面的支出,包括农垦机构的基本支出,垦区小学、公检法、公共卫生防疫等人员经费及专项补助支出。
(6)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7)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8)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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