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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1/2025-00715 发文机关: 市文广旅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5-02-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1/2025-00715
发文机关: 市文广旅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5-02-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文物保护专项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是事业单位改革单位,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履行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等公益事业职能,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全市文物调查、抢救和发掘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考古发掘,对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宣传;组织培训文物保护业务人才;进行文物法规的普及;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二)负责全市博物馆业务发展和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修复、利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业务交流和文物展示工作。

(三)负责全市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革命文物资源调查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

(四)负责市重点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的推介、宣传,承办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协调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二、单位基本情况

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为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有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编全额拨款事业人16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99.22万元,比上年增加4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42万元(大上清宫安防项目),比上年增加28.42万元

  1. 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99.22万元,比上年增加46.7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7.8万元,比上年增加18.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万元;项目支出41.4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1.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8.42万元(大上清宫安防项目)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5.26万元,比上年增加51.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7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6万元,比上年减少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1万元,比上年减少0.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2.12万元,比上年增加1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的上清宫项目28.42万元),比上年增2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万元;上年增加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0.8万元,比上年增加18.6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6.84万元,比上年增加23.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7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6万元,比上年减少3.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4万元,比上年减少0.2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7.80万元,比上年增加18.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与上年持平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公用经费12.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67万元,减少5.2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政府采购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拨款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文物保护专项。

其中文物保护专项绩效情况如下:

1、项目概述:项目是文物保护专项,金额10万元,为了对全市文物开展普查工作,摸清文物家底,加大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力度   

2、实施主体、方案和周期:主体是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方案为了对全市文物开展普查工作,摸清文物家底,加大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力度 ,项目周期为一年期限。

3、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是;全市不可移动文物915处,质量指标是: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个设区市文物进行必要的保护维修和利用,成本指标是:10万元,时效指标是:2025年整个年度按计划推进,社会效益指标是:推广文物保护工作及相关知识,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安全环境,满意度指标是:社会满意度95%

4.年度预算安排:(1)继续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的相关工作。

2)持续开展区域考古调查工作。

3)积极做好革命文物调查及资料整理。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4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5.46万元,比上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2025年预算表

 (详见附表1-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填报单位:[305003]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25年预算数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123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305-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实施单位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10
其中:财政拨款0
其他资金0
上年结转0
年度绩效目标
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保护鹰潭文物遗产及文物利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文物保护费用=10万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文物保护遗址数量=900处
质量指标文物保护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时效=1年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文物保护社会效益稳步提高全市文物保护利用意识。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305-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实施单位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3
其中:财政拨款0
其他资金0
上年结转0
年度绩效目标
负责市重点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的推介、宣传,承办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协调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文化产业发展成本=3万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产业种类=3类
质量指标文化产业产品高质量
时效指标产品时效=1年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稳步提高我是文化产业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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